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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2年前的漢城奧運,南韓拳手朴時憲奪得一面金牌,但他的人生卻從此蒙上陰影⋯⋯

1988年10月2日,在南韓漢城(今名首爾)舉行的奧運會正進入尾聲。當日其中一個比賽項目,是男子次中量級拳擊的決賽,對賽雙方分別是南韓拳手朴時憲和美國的萊爾·鍾斯(Roy Jones Jr.)。

美國的鍾斯賽前有121勝13負的佳績,因此被一致看好。

比賽三回合下來,鍾斯佔得優勢,他共擊中對手86拳,但朴時憲只命中鍾斯32次。當時美國廣播公司的兩位旁述員馬夫·阿爾伯特(Marv Albert)和費爾迪·帕切柯醫生(Dr. Ferdie Pacheco),均預測鍾斯大有機會奪得這枚金牌。

然而,大會公布的結果卻令人大感意外。五位裁判中,有三位判朴時憲獲勝,這面奥運金牌最終落在朴時憲手上。

事過32年,現年54歲的朴時憲仍然記得,當時他也感到困惑。他說:「我根本不想拳證舉高我的手,我的人生從此蒙上陰影。這種怨憤一直在我內心滋長,相信會纏擾我一生。」

朴時憲這樣評價鍾斯:「以中量級拳手來說,我出拳已是很快了,但與鍾斯比較,卻是相差很遠。」他亦坦言,他訓練時弄傷了右手,自知其實勝望不高。他說:「一位拳手在場上都深知能否勝出比賽,我當時根本未能全力上陣。」

在頒奬台上,朴時憲勉強露出微笑,接過工作人員遞上的花束。他與鍾斯擁抱,高舉他的手,似在向觀眾表示,鍾斯才是真正的冠軍。頒奬禮後,朴時憲匆匆離開場館,場上的觀眾帶著遲疑地喝采,當中也夾雜了一些噓聲。

賽後,傳媒批評聲不絕。但最令朴時憲感到受辱的是,南韓電視台不久邀請了該國12位金牌得主出席電視節目,以示祝賀,節目主持人一一訪問了其他得奬人,卻沒有訪問他。

朴時憲心灰意冷,更想過自殺,也曾想過移居他國,幸而在太太鼓勵下,二人一同渡過這段沮喪的日子。他離開擂台,完成了大學學位,當上一間中學的體育教師,並誕下子女。直至2001年,南韓拳擊總會邀請朴時憲擔任國家拳擊隊的敎練。

事後,判決朴時憲獲勝的三位裁判中,有一位承認自己裁判失誤。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經調查後,取消了這三位裁判的資格。1996年,美國奧委會曾表示懷疑當日的裁判是否接受了賄賂,仍再對事件進行調查;最後國際奥委會在1997年宣稱,未有證據顯示事件涉及賄賂罪行。

另一方面,鍾斯雖然未拿到這面奧運金牌,卻獲得了「瓦爾·巴克奬杯」(Val Barker Trophy)。這個奬項是授予在當屆奥運拳擊比賽中表現最出色、拳風最優美的拳擊運動員的最高榮譽。鍾斯自當上職業拳手後,曾6次獲得不同組別的拳王銜頭,創造了驚人的成就。1999年,他更同時擁有世界拳擊協會(WBA)、世界拳擊理事會(WBC)與國際拳擊聯合會(IBF)輕重量級拳王金腰帶,是名符其實的拳王。

朴時憲所獲得的這面奧運奬牌,存放在家中的掛架上。他說:「我經常想到,倘我只是取得一枚銀牌,我的人生會否更加美滿?奧運金牌固然重要,但能取得一枚奧運奬牌,何嘗不是一種幸福、一種榮耀嗎?」

朴時憲現時最大的心願,是希望訓練出一位真正的金牌運動員。他曾訓練的4 名拳手雖然成績不俗,但始終與奧運奬牌無緣。他說:「我希望能親手培養一位真正的金牌拳手,親眼看見他站到頒奬台的最高位置,讓我可以在告別拳壇前,挽回一點清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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