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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林火頻仍,不少是人為災難。最近還發現有義務救火員竟是緃火者,為甚麼他們這樣做?

2009年2月7日,澳洲南部維多利亞省400多處發生森林大火,有居民形容當時的景象「有如日本廣島原子彈爆炸現場」。這次被稱為「黑色星期六」(Black Saturday)的嚴重的森林大火,共導致173人喪生、414人受傷,超過10,000名居民無家可歸。

事後,警方的探員和監證專家在邱吉爾鎮(Churchill),發現了兩處火頭,認為有可疑。探員到處訪問目擊者,結果發現了嫌疑緃火者布蘭頓‧沙卡魯克(Brendan Sokaluk),他住在離火場不遠,當日有人見過他在火頭附近出現。

時年39歲的沙卡魯克家境普通,據悉他曾在蒙納士大學(Monash University)任職保安員達18年,前兩年因為工作壓力申請休假,此後未有再返回工作崗位。他除了依靠退休金、也幫人派報紙和收賣舊金屬維持生計。

鄰居形容沙卡鲁克行為古怪,也曾在消防當局做過義務救火員。在警方追查下,沙卡魯克承認從車上拋煙蒂而引致大火,結果法官判縱火引致10人死亡罪名成立,被判決入獄17年零9個月。

今年10月以來,澳洲經歷另一輪森林大火,至今已摧毀數百間民房,燒毀逾150萬公頃面積土地。現時新南威爾斯、維多利亞、南澳和昆士蘭等多個省分仍有多處野火尚未熄滅。全國人口最多的城市悉尼自11月22日起連續四天被煙霧籠罩。

新南威爾斯警方今年11月27日起訴了當地的一名義務消防隊員,因為他涉嫌七項蓄意引發火警罪名。他點起多個火頭後,又和同僚一起回到現場,展開救火工作。

澳洲當區懸賞鼓勵市民提供緃火者資料。

臥龍崗大學(University of Wollongong)環境風險中心研究中心(Centre for Environmental Risk Management of Bushfires)2015年進行的一項研究,分析了1997至2009年新南威爾士和維多利亞境內發生的113,000宗山火,發現約13%由於意外閃電引起,47%因有人大意點燃火種引起,40%是有人故意緃火。

然而,在過萬宗森林大火中,只有約1%的縱火者被警方拘捕。澳洲蒙納士大學生態犯罪學專家(ecological criminalist)保羅‧雷特(Paul Read)對澳洲的野火廣泛的研究。他認為很多縱火者都是行為古怪和活在社會邊緣的人,釀成巨災的森林大火,緃火者是30至40歲的女性和50歲以上的男性。

雷特說:「年紀大的緃火者,對緃火最狂熱。」

他又說:「根據被捕的緃火者作分析,縱火者通常是易怒、有怨氣和智力程度較低的。」不過他解釋說:「那些機靈的緃火者未有被捕,他們可能犯下多樣的罪行,緃火只是他們其中一種技倆。」

另一方面,調查人員也發現部分緃火者本身也同是義務救火員。例如新南威爾士警方調查了2001至2004年間約1,500宗山火,結果有50人被檢控,其中11人是義務救火員。

有記者追查1980年代一位化名大衞(David)的義務救火員,他12歲時受到性侵犯,性情大變,其父親為他申請成為義務救火員,令他有機會參與社區,他除了參與救火,也參與籌款等社區活動。有一次,大衞想到可以自行點火,令他讓自已有機會參與滅火工作。

他說:「這樣,我可以成為首位到單位報到的救火員,為大家準備用品,帶領同僚前往火場,這個小小的秘密,讓我覺得自己很有用。」大衞此後不斷緃火,結果被義務救火隊的隊長識破,因當時他年紀尚幼,僅被判罰社會服務令。

犯罪學家雷特認為,要減少澳洲的森林大火,可能更要從人們的行為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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