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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行為為什麼在南韓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公共場所處處陷阱,女性終於群起反抗,維護尊嚴之路如何走下去?

韓真英在南韓首爾一間貿易公司任職,一天她使用公司的洗手間時,發覺厠板有一個小孔,她翻過來看,才發現藏有一個微型的攝影機,將她在厠內的一舉一動拍了下來。

這些厠板是由公司的副總裁批准裝設,以改善洗手間的設施。事發後,韓真英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警方初時勸她撤銷投訴,但她堅持下來,涉嫌偷拍的副總裁才向警方供稱,他的妻子懷孕了,無法發生親密行為,才會做出這種事。韓真英說:「警察相信他說的每句話。」最後法院僅判處這位副總裁50萬韓元罰款,他仍然留在公司,韓真英卻辭職離開了公司。

自今年五月起,南韓的女性連續多個周末走上街頭,抗議有關女性被偷拍的問題。八月四日,超過7萬名女性冒著37度高溫在首爾街頭集會。更有40萬人上在網上聯署向青瓦台請願,要求政府打擊偷拍犯罪問題,成為南韓歷史上最大規模女權示威活動。連南韓總統文在寅也不得不承認,在網路上散播的大量非法偷拍色情圖片,已經成為南韓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連串大遊行肇因於5月發生的「弘大偷拍事件」。弘益大學一名男生擔任學校人體繪畫模特兒,被人偷拍裸照及上傳到網絡上,警方火速在12天內逮捕一名女學生。不過警方的高效率卻引起南韓眾多女性的另一種關注,她們認為警方偏袒男性受害者。他們批評,政府花了17年才關掉分享女性偷拍影片的南韓最大色情網站「Sora.net」,卻只花了12天就完成調查偷拍男性的網站。

一個名為「譴責偷拍偏袒調查集會」發起行動,敦促政府更嚴厲打擊偷拍罪行。

南韓警方的資料,由2012年到2017年共有16,201名偷拍嫌犯被逮捕,其中98%是男性,26,000名受害人之中則有84%是女性。

南韓政府回應民怨,承諾加強防範偷拍犯罪,首爾警方組織了反偷拍大隊,配備紅外線掃描器,到沙灘、游泳池、酒店、音樂表演場地、商場及辦公室,更衣室和公廁細心搜查隱藏的攝錄鏡頭。沿海省份慶尚南道昌原市的一名警員說:「我們近期增加了出動次數。」 一名警員表示甚至醫院也要求他們前往檢查。

當局並於五月擬定新法,打擊非法色情網站,又為受害者提供法律諮詢和刪除網路上的偷拍影片等服務,同時監控網路避免刪除的影片或圖片再次轉傳。南韓政府也考慮在部分場合禁用電子攝影器材,包括公共廁所、公共澡堂、商場和健身房的更衣室等。

隨着智能電話功能及科技愈來愈進步,有偷拍人士利用應用程式關掉手機鏡頭影相時的聲音,亦有人在眼鏡、火機、手錶等安裝高科技偷拍鏡頭,令女士防不勝防。多數南韓女性早已養成防備針孔攝影機的習慣,爬樓梯時會拿提包擋住臀部以避免走光,進入公廁後又會先確認沒有鏡頭。

2004年,南韓規定智能手機的拍照時,要發出較大的快門聲,目的是防止偷拍。然而有人開發了應用程式,能減低快門的聲音,市面亦仍然有不同的微型相機發售。

南韓現行的「偷拍法案」在定罪方面亦有漏洞,例如影片沒有清楚拍到被害人的相貌時,便難以作為偷拍罪行的罪證。南韓民主律師協會女權委員會主席魏恩珍說:「受害人必須在網站上尋到她們下體被拍到的影片,並提供給警方,才有可能將起訴,這樣無疑是對受害者的羞辱。」

魏恩珍又說:「有影影像只拍到受害人的腿部或裙底,控方有時會以證據不足不加起訴,也有法官以這些影片並未令受害人感到羞恥而對輕判被告。

有評論員指出,這正是韓國文化不尊重女性的身體顯示。

南韓政府成立了韓國放送通訊審議委員會(Korean Communications Standard Commission) 審查在大氣電波和網路上流傳的淫褻內容。然而,大部分的網民,尤其是男性都接受網上流傳的偷拍內容。

南韓刑事政策研究院(Korean Institute of Criminology)研究員張多海說:「網上大量流傳穿著泳衣、在家中、在街上的以至在如厠時的女性片段,有男性更會將拍得女伴或妻子的片段放上網。」

南韓網上英文雜誌 《韓國揭秘》(Korea Expose) 執行編輯姜惠蓮認為:「問題不在於執法,而是人們的意識,人們根本不認為在未經同意下拍攝和傳播女性的身體的影像是一項違法行為。」

張多海說:「現時當局有關監管和懲處網上性犯罪的取向,主要是針對監管淫褻內容。但我們更需要關注這些內容是否侵犯了受害人的的尊嚴。倘一個人的肖像被人拍攝及流傳,不管這些內容是否有性意涵,均對被拍者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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