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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移居英國數十年,成家立室,還在領退休金。外遊返英時卻突然失去身份,被拒入境…

他們自少移民英國,在那裏落地生根,沒有想到,一次回鄉探親之旅,卻突然發覺自己成了「非法移民」,有家歸不家…

現年58歲的祖(Joseph Robinson)六歲大時,隨家人由牙買加移居英國,此後在英國上學、工作,亦一直有交稅,也一直未有出國旅行。2009年,家人安排了他返回家鄉旅行,慶祝他50歲生日。

當他從結束旅行返回英國,入境處的職員卻告訴他,他沒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所以不能入境。

祖憶述說:「你在說甚麼?我不能入境?」

這位已是三位孫兒的祖父只有告別家人,自行搭飛機返回牙買加。祖回到牙買加後,到英國駐當地的高級專員了解,職員卻告訴他說:「你要證明你是英國人。」祖向職員提供國民保險號碼及學校的成績表,不過他們說這些文件不足以證明他的身份。

根據英國法例,凡在英國入職的人士,都需要申請國民保險號碼,政府每年會透過這組號碼來扣取薪俸稅及徵收國民保險費。

祖在牙買加滯留了二十一個月,期間住在出租公寓或廉價的旅館,要由家人滙錢接濟。他說:「牙買加對我來說很陌生,但最難受的,是無法跟兩位女兒及三位孫兒見面,家人亦同樣擔心我的情況。」

祖的姊姊最後找到了一位威爾士的律師希拉莉‧布朗(Hillary Brown)協助,兩星期後便辦妥手續,返回英國。但支付律師費及生活費,已花去了26,000多英鎊,更令祖的姊姊的生意出現問題。

不過禍不單行,袓2011年返國後,當局指他欠租及稅款共4,500鎊,繼而收回他租住的廉租屋單位。現時他只能在朋友及親戚的家中留宿。他說:「我現時只想討回我的單位及得到一句道歉。其他的,我想我也沒有精力去搞了。」

祖與不少從加勒比海英聯邦國家的人們,都是在 1948至1971年間移居英國,此後便留在英國安居樂業,卻突然發現自己成了「非法移民」。例如在1975年移居英國的桑妮亞(Sonia Williams)突然被註銷了車牌及辭退工作;61歲的保萊特(Paulette Wilson)則接獲一封當局的信件,指她非法在英國居留。

有關問題可回朔到二戰結束時,當時英國國內由於缺乏勞動力,遂邀請牙買加、千里達及托巴哥(Tobago)等加勒比海英聯邦國家的公民到英國協助重建工作。他們從事勞工、司機、護士和清潔工人等工作。由於1948年第一批移民是乘搭「帝國疾風號」扺達英國,因此他們稱為「疾風世代」(Windrush Generation),可說是英國社會首批來自加勒比海的移民。

由於這些國家當時還未脫離英國獨立,所以來自這些地方的移民被視為是合法的英國公民。這些人來到英國落地生根後,沒有申請英國公民的相關證件,有些則仍然持有原有國家的護照。

根據英國1971年移民法,出生於英聯邦國家、在 1973年前抵達英國,並且一直住在英國的,都可以無限期在英國居留。然而,英國政府並沒有具體指出誰有這樣的權利,也沒有發出任何文件確認他們的身分。更大問題是,當局在2010年銷毀了這些人當初入境填寫的入境卡,令「疾風世代」的移民無從證明自己擁有合法居留權。

個案曝光後,英國政府引來朝野的批評,有人集合了十多萬簽名,要求特赦那些自小已移民英國的人。英國首相文翠珊 (Theresa May)4月17日更親自向「疾風世代」的移民道歉。文翠珊說:「這些人是英國人,他們是我們的一份子,我想要向任何因為這樣的結果感到困惑或不安的人道歉。」文翠珊也承諾成立專責部門,盡力協助這些被誤認為非法移民的「疾風世代」合法留在英國。

根據統計,在 1971年抵達英國並且長住的英聯邦民眾,人數高達 52萬4千多人,當中只有大約 5萬7千多人明確表示他們並非英國公民,餘下的超過46萬多人都有可能是自認為是英國公民,但卻未有正式公民身份的人。

2012年,當局開始採取嚴格的移民管制,要求僱主、業主和提供醫療服務的機構得確認當事人須有合法的居民身份。於是,許多來自「疾風世代」的民眾,突然獲悉無合法居留權,更因此無法工作及享用醫療等公共服務,也無法領取福利,甚至會被遣返原有國家。

不少遇上同樣困難的人們,都後悔為何不及早申請英國國民。現年89歲的畢利斯(Briggs Levi Maynard)1957年來到英國,在倫敦的巴士公司工作,後來博彩公司直到1993年退休。2015年畢利斯返回家鄉巴巴多斯旅行後才被指身份文件有問題,經畢利斯的女兒薩曼莎幾經交涉才得以入境。

薩曼莎說:「他們說要申請成為英國公民,提供越多證明文件越好,例如由1957年以來所有的工作紀錄,但他一早已有國民保險號碼,也在領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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