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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多配偶社區,教長有27個妻子!傳統、倫理、人權和宗敎自由等交織的爭議,正待法律的解決…

加拿大法院審理一宗多配偶婚姻案件,掀起了宗教自由及婚姻法例的爭議,也揭開了一個宗教社群的秘密。

加拿大卑斯省(British Columbia)高等法院近日完成審理一宗至少延續了近25年的一夫多妻案。被告之一是61歲的溫斯頓‧布萊克摩爾(Winston Blackmore),他被控在1990年至2014年結婚24次,另一位被告是53歲的詹姆斯‧奥勒(James Oler),他被控在1993年至2009年間有5位妻子。

被告兩人都是位於美加邊境的卑詩省邦廷富(Bountiful)的「耶穌基督末世聖徒基要派」(Fundamentalist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 Day Saints,或稱摩門教基要派)的領袖,這個社區約有1,500名居民,實行一夫多妻制,受加拿大憲法保護,但加拿大法律亦明確禁止多配偶制。

美國的摩門教基要派信徒,仍穿著傳統服飾。

現時大部分國家都不准多配偶婚姻,但另有約60個國家正式或實際上承認在婚姻裏有多於一個配偶,其中大部分為回教國家。然而,大部分西方國家的法院及當局就社會福利及子女撫養權等個案進行裁決時,又往往承認多配偶。例如加拿大入境當局要求新移居人士申報只有一位配偶,但事實上又會准許父親的其他配偶所生的子女進入該國。

信仰摩門教的邦廷富社群早於1946年在當地定居,他們相信重婚及多子女是通往天堂之路。布萊克摩爾先後娶了27位妻子,生了145個孩子。他向法庭承認至少有三位妻子在結婚時只有16歲,一位只有15歲。

有關該社群擁有眾多妻子及子女的事情早已有傳媒報道,布萊克摩爾更曾讓電視工作人員接觸他的家人,並參與他兒子的婚禮。此外傳媒還公開了這個社群的面貌,如涉嫌虐待兒童、未成年結婚、壓迫婦女和詐騙社會福利等問題。

布萊克摩爾(右)與奧勒(左)

加拿大早於1889年立法取諦多配偶婚姻,然而邦廷富社區逾半世纪以來卻一直奉行一夫多妻制,警方和各级政府多年來一直採取「民不告,官不究」的態度,而多配偶婚姻所生的兒童都同樣獲得的福利和醫療福利。當地醫院對男士陪不同的婦女分娩,亦習以為常,亦准許這些父親在這些嬰兒的出生證明文件上簽署。

1990年,布萊克摩爾的繼母黛比‧帕爾默(Debbie Palmer)脫離了社區,向警方舉報。黛比15歲時嫁給當時55歲的布萊克摩爾的父親,而她的妹妹珍(Jane)卻是布萊克摩爾第一任及唯一的合法妻子,即黛比既是布萊克摩爾的繼母,亦是她的大姨。

加拿大皇家騎警接獲投訴後,就亂倫、童婚等角度對該社區展開調查,並建議省檢察當局提出正式起訴。但該省司法部在徵詢律師法律意見後,並沒有有採納起訴建議。

當時有司法界認為,1982年納入憲法的加拿大人權憲章已經使禁止多配偶制的法律無效,亦有人將邦廷富視為加拿大多元文化的象徵。

案件拖延至2007年,時任卑斯省司法部長奥珀爾(Wally Oppal)决心處理這宗舊案。經過長時間的辯論和兩次人事變動後,第三任特别檢察官終於在2009年對布萊克莫爾和奥勒提出多配偶的指控。但是他們的律師以特别檢察官的任命不合規程為理由要求中止法庭審理,並獲得批准。

011年此案出現了一個轉折點。處理案件的第一任特别檢察官曾要求卑詩省高院就禁止多配偶制的法例是否違憲作出裁决。高院2011年頒下裁决说,說明涉及多配偶婚姻的刑法條款並不違憲。

華倫‧傑夫斯(中)。

2014年8月,第四任特别檢察官上任,並再次對布萊克莫爾和奥勒提出指控。此時離帕爾默第一次報警已接近四分一世紀。於今年4月18日在最高法院開審。

除了布萊克摩爾,他的兄弟布蘭頓(Brandon)及妻子愛美莉‧路芙(Emily Ruth),因在2004年將年僅13歲的女兒帶到美國嫁給摩門教基要派的領袖華倫‧傑夫斯(Warren Jeffs)而被定罪。傑夫斯本身亦於2011年因強姦未成年妻子被判罪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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